EHS管理
海丰项目通过码头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发稿时间:2016-06-12 来源:华南分公司 【字体:大 中 小】
6月6日,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项目”)正式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5月13日关于项目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通过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书批复。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指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督总局令第51号)的规定,公司提出的“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对公司提交的相关申请文件、资料进行的合法性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同意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使用。
2015年12月14日,项目公司邀请了3名国家职业卫生专家在公司现场召开码头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验收会议,专家组针对码头控评报告和现场提出了宝贵意见,项目公司迅速根据意见完成各项整改。
2016年4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健康司组织验收专家组在公司现场召开了华润海丰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会议。会议当天与会人员察看了码头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及运行管理情况,分别听取了建设单位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单位的工作汇报。验收专家组审阅码头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讨论并形成了码头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现场验收。
项目公司“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配套码头工程通过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书批复,为码头竣工验收工作奠定了必要的基础,为海丰项目实现码头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